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部署,按照《江西省商务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5〕17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上高县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相关工作,现公开征集上高县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意向参与商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装修材料(6类):饰面砖、地板(不含防潮膜、踢脚线等配件)、板材、墙纸墙布、集成吊顶、涂料。
3.家具照明(10类):床、床垫、沙发、桌椅、茶几、橱柜、窗帘(不含电动轨道等配件)、灯具、防盗门、成品门(不含门套等配件)。
4.智能家居(6类):智能坐便器、智能锁、智能门窗、智能家用监控、智能按摩椅、智能晾衣架。
1.参加活动的主体为依法注册登记,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失信等行为的企业。
2.销售、服务网点布局在上高县辖区内,稳定经营3年以上,能满足那群消费的人需求,且具有较强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能力,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3.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活动的门店须为对应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下的单个门店,不得以“一拖多”(即一家门店报名、多家门店共享国补资格)或“联盟”等的形式报名参加活动。
5.有单独的收银系统,建立清晰完整的销售台账,完整、准确记录每笔消费订单情况,及时准确提交补贴相关凭证及销售数据,积极努力配合商务、财政、审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监督核查。
6.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具备和县级服务平台做对接的能力,落实“支付立减”等补贴政策要求,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过程结算等安排。
7.参与补贴活动的商品须具备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企业商品编码指品牌生产商提供的用于内部管理的编码)。
8.提交承诺书,承诺支持并遵守补贴活动规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和法规,诚信经营,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伪造冒用能效标识,不强制捆绑、搭售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努力配合活动组织单位协调处理资金补贴等相关诉求纠纷,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
9.服务优良,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家装“焕新”活动公告,明确活动程序,指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一)上高县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商户报名表(需服务乡镇街道推荐盖章,后附具体联系方式)、承诺书(详见附件1、2、3、4)。
(六)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的收银系统截图及照片(系统内用户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包含企业销售具体明细、类别,不能只显示汇总数据)。(注:系统必须在使用状态中,如果是新购入的收银系统要将近3个月的销售数据导入进去。)
(九)参加报名的单个门店所持有的家装厨卫等符合资金使用方向品类的所有在售且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品牌授权书(须是正规品牌方授权,切忌一个门店品牌授权给另一个门店)。(注:请在报名期间提交门店所有品牌授权书,报名结束后再提交无效。)
(十)参加国补的产品需以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指品牌生产商提供的用于内部管理的编码)作为补贴商品入库条件。
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列,每页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电子版文档后,于4月2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所选服务乡镇、街道(具体发送方式请联系所选服务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对报名参与活动的家装厨卫商户申报材料来审查,将销售商户名单统一交由县商务局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将商户名单报县级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
1.参与活动的商户应真实、准确向消费者告知所售商品参加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的适用情况。在活动期间不得违规提升产品销售价格,不得对消费的人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联合消费者退还已付清的钱款领取国补资格重新支付等)骗取、套取政府补贴资金。按照活动规定的要求,自觉提供真实的销售证据、材料,在规定时期内垫付消费券补贴资金。